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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
一招录计划
(一)驾驶员岗位4名(男性,50周岁以内)
(二)战斗员岗位4名(男性,35周岁以内)
(三)通信员岗位1名(男性,35周岁以内)
二招录条件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(三)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;(四)战斗员、通信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;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50周岁以下,持有B2驾驶证且已满实习期。(五)具有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;(六)身体和心理健康;体格检查标准参照《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》(2023版)执行,不合格的不予招录;(七)具有良好的品行;(八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报名程序
(一)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0日(二)报名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(安文街道联进村村口)(三)报名须知本人必须如实填写《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应聘报名登记表》,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、有效身份证件、个人征信(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)、有效学历学位证书、职业资格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,到县消防救援大队(安文街道联进村村口)报名。(四)咨询电话15757943119(裘站长);15024596933(陈指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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磐安县公安局
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
因工作需要,磐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。现将有关招聘对象和条件公告如下:
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,具体岗位、招聘人数、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(招录岗位及要求)。
(一)报名时间
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5日( 工作日8:30-11:30, 13:30-17:00 )
(二)报名地点
磐安县公安局525办公室(双溪路110号)
公安局咨询电话:0579-84652930
(三)报名要求
1.填写《磐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》一份,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(退伍证或驾驶证)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2.报名人员按照不同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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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局
根据县委《关于推进新时代磐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磐委发〔2020〕11号)文件精神,根据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2023年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公开招用计划表
(一)报名时间及地点
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:报名时间:2月17日9时—2月23日9时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6:30,周六、周日除外);
报名地址:磐安县民政局4楼办公室(磐安县城海螺街33 号)。报名咨询电话:0579-84662398。
(二)报名人员材料
1.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、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和积分所需的其他证件(证明)等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。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
2.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1)、积分表(见附件3),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,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提供虚假信息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招用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。
3.委托他人报名的,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(含复印件)及委托报名书。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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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审|陈圆
终审|曹国灯